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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間有些國家規劃有專門提供永久居民簽證或綠卡予合格投資者的投資移民方案,其中最著名的國家為加拿大、澳洲、英國與美國。

經濟特區的投資案在就業創造的條件審核上享有較高的彈性,且投資移民者可共組合夥事業以進行其投資方案。若二年後,此投資行為仍然持續存在,且已達成方案所需的就業創造人數,則可獲發永久性的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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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優勢

美國投資移民方案可說是全世界最具彈性的移民方案,它對投資人的年齡、商業背景、經歷或語文能力均無設限。而且,永久居民也不需要持續性的實際居住在美國境內,因此投資者可以持續地維繫住他們在原居國的事業與人脈。

美國投資移民方案同時也讓投資人擁有相當的自由度,因為它不要求投資人須參與公司日常性的管理業務,而只須在事業體中有「積極的參與」即可,此代表投資人可以只是有限合夥人的角色,並從事於其他的個人事業與投資。

甚至,如果投資者及其家人未來若選擇入籍為美國公民,其二年期的條件式永久居民身份也將計算入申請公民所需的五年永久居民身份的時間要求內。身為永久居民,只要持續保有美國居所,投資者及其家人便可自由地返回其祖國進行探視或商務之旅。

EB-5 簽證的好處

一旦獲得核發條件式永久居民身份後,投資者的家人(配偶及申請時未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將可同時享受和其他正式永久居民相同的福利,包括:

  • 在美國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的自由
  • 不須申請就業許可即可自由的接受任何工作
  • 自行開立公司
  • 為其他親屬申辦綠卡
  • 享受永久居民在就學時的福利,如以居民的學費標準入讀公立大學
  • 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五年後,可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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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歷史沿革

專門授發EB-5投資人簽證的美國投資移民方案設立於 1990 年,當時只獲得少數的移民者的青睞。1993年時,美國政府將此方案做了部份修正。它保留下1990年的所有規定,但新建立了一項實驗方案。在此實驗方案下,由美國移民局(當時稱為INS,現在叫做USCIS)指定的區域中心將可成立,也就是我們所稱的經濟特區。在經濟特區內,就業創造的規定解釋可更加彈性,而適合廣大潛在投資大眾利用的「被動式」投資機會(透由有限合夥人的身份)也被允許為合法方式。在每年一萬個的 EB-5 簽證名額中,有 5000 個簽證名額是保留給區域中心內投資移民案的申請人。

設立於1993年的實驗方案原定於1998年到期,但經過二次的到期展延,目前此方案的施行時效已延長至2009年3月6日為止。美國移民律師公會(AILA)目前正進行遊說立法,以期將此實驗方案改為永久性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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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DC 經濟特區(費城經濟特區)

PIDC Regional Center Approval Letter from INS費城工業發展公司 (PIDC) 是負責費城市經濟發展的一個非營利性機構,它和 CanAm 企業有限公司共同申請將費城郡設立為美國投資移民法案下的指定經濟特區,並由當時的美國移民局INS(即目前的USCIS)於 2003 年 2 月 28 日核准成立後,PIDC區域中心乃正式成為美國移民法 203(b)(5) 條款下之投資移民實驗方案下的一個合法的指定經濟特區。

透過像費城經濟特區這樣的區域中心申請EB-5移民簽證將可獲得許多的好處,譬如,如果投資移民者是個別性的申辦移民,他/她至少須投入一百萬美元的投資金額,而如果他/她是透過費城經濟特區來申辦移民,則此投資金額只需花費50萬美元,因為我們所有的投資方案都是位於目標就業區的案件。甚至,由於費城經濟特區將多名投資者匯集於一個方案中,代表此方案無論是在規模和財務結構上都將會較單獨式的個人投資於一個方案上來的更為穩健。所有費城經濟特區的投資方案均位於費城市,從事的行業遍及各類別,包括製造商、專業公司、餐廳、醫院、大學和大型房產開發商….等。

在投資案進行期間,費城經濟特區將保持和每位投資移民者的溝通聯繫。參與費城經濟特區案件的所有投資者都將會定期收到有關投資案現況、PIDC提供的就業報告、費城經濟現況,及投資案相關訊息的報告。

請參閱網站中的投資 單元,以進一步了解有關費城經濟特區方案的投資流程、已推出的投資方案,及目前銷售中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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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經濟特區的就業創造

透過費城經濟特區申辦EB-5移民簽證可享受到的重要好處之一,就是投資人在達成創造就業的人數目標上,不但可將其投資所直接產生出的工作機會計算在內,其他經由此投資在相關產業中所導致出來的 間接工作 也可一併納入計算。費城經濟特區可利用已經美國移民局核准的「進/出值就業模組系統」計算公式,計算出可創造出的間接工作數量。

不像其他區域中心的投資案,所有費城經濟特區的投資方案都是以創造直接工作機會為基礎,這代表我們所有的投資案都會在費城創造出真正的全職工作。每一個投資案都要求借款企業根據其商業計劃書上的就業需求提出一份詳細的就業創造預估報告,再經過PIDC的詳細審核後,才會推薦給費城經濟特區。在投資案的進行期間,PIDC都將會透過他們特定的就業報告表格(此表格也同時適用於PIDC其他的聯邦、州政府與市府的方案),每半年對方案在產生直接工作方面的表現成果進行嚴密的監控。如想參閱此表格樣本,請 點選. 此處。在這些工作報告表格中,投資方案的就業成果資訊也會同時揭露。根據這些新的直接工作,間接工作的創造也就可因而算出。

費城經濟特區被核准的工作乘數計算方式就是區域進/出值模組系統 (RIMS)II,這是由美國商務部轄下的經濟分析局 (BEA) 所研發出的一種系統。我們利用乘數方式來計算透過每一個直接的新工作所可導致產生的間接工作數量。

下列範例將可說明如何運用 RIM II 乘數表來決定間接工作的計算數字。


範例:為決定規劃中的 PNBC 方案所能產生出的間接工作數量,適用於費城地區的 RIM II 直接效益乘數表乃被使用之,特別是編號 332999 的雜項加工金屬產品製造的乘數參考值。由於 PNBC 方案完工後預期將可產生 128 個直接工作機會,因此當 PNBC 方案完工後所能創造出的間接工作機會,則將依 332999 編號中的直接效益乘數表的 1.5189 ,乘上 128 後,就是此經濟區域內全部工作影響結果,因此得出的數字為 194.4192 也就是194個工作機會將在 PNBC 方案完工後可被創造出。 194 減掉 128 ,得出 66,此數字代表PNBC方案完工後所可產生的間接工作數量,或是在此區域內的其他產業中所產生的新工作機會。你也可以用另一種計算方式來得出此數字,將 1.5189 減掉1或0.5189後,將餘數乘上 128 (1代表直接工作, 0.5189 則代表每一個直接工作在此經濟區域內的其他地區所產生出的間接工作數量)。因此,PNBC方案未來預估將可產生出 128 個新直接工作與 66 個在相關產業中的間接全職工作,總計將有 194 個新工作機會可藉由此方案被創造出來。

想自 BEA 網站中了解 RIM II 的相關資訊,請點選 此處

有關 RIM II 的進一步資訊,請點選 此處 以取得一份由BEA出版的RIM II手冊。

點選此處,可獲得一份費城郡各產業的RIM II乘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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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依據美國 2002 年頒佈的國土安全法,美國移民局(INS)於 2003 年 3 月 1 日正式轉為美國國土安全部的下屬單位, INS 原本的業務與福利功能,包括其所負責管理的美國移民投資實驗方案,也都一併移轉給國土安全部下的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 (USCIS)。 2005 年1月,USCIS更成立了「投資人與區域中心小組 (IRCU) 」以負責監督管理EB-5投資者簽證類別與實驗方案的所有業務。

USCIS 主要負責移民與入籍方面的所有行政業務,並訂定移民業務的政策與優先次序。由於 USCIS 對自身業務所付出的專注與努力,使得美國國土安全部得以改進他們的各項福利管理業務與對投資移民者的服務。 USCIS 目前在全球擁有近 250 個的地方中心與辦公室,總共雇用了約 15000 名的聯邦員工和特約雇員。

有關美國投資移民方案的進一步詳情,請參考
美國移民局網站中「投資移民」的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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